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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税赋 鼓励投资
2003-04-28 17:05
  减轻税赋 鼓励投资
—— 塞议会通过一揽子减轻赋税法律

塞尔维亚议会于2002年11月26日通过了政府提议的《税收征收管理法》与一揽子减轻赋税的有关法律的补充修正案。目的是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扩大就业机会、增加家庭可支配收入,提高居民生活水平。
除新通过的《税收征收管理法》外,补充修正案涉及《企业所得税法》、《居民所得税法》、《流通税法》、《消费税法》等6项法律。通过调整,塞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与周边国家相比、甚至在整个东南欧地区都是最低的。现将重点汇总如下:

企业所得税
补充修正后的企业所得税,从2003年元月1日起实施,重点调整了以下几点:
1、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4%。旧法为20%。
2、“重量”级投资,特殊优惠。所谓“重量”级投资就是一次性用于基本生产资料的投资超过6亿第纳尔(约合1000万欧元)。投资6亿第纳尔以上,且投资期雇用100名以上工人的企业,可享受从获得纳税收入之年起十年的企业所得税免征。若在塞不发达或欠发达地区投资600万第纳尔以上,且最少雇用5名当地工人,可享受5年的企业所得税免征。
3、企业雇用新工人,2年内免征雇主为雇员所缴纳的各种税与附加税,免征税额相当于雇员工资的100%,旧法规定仅减免40%。
4、企业用于扩大再生产投资,其投资额的20%可抵免应缴企业所得税;若是中、小企业,则投资额的40%可抵免应缴企业所得税,但抵免额不能超过企业应缴税款的70%。
5、企业资本损失向后结转由旧法的5年延长至10年。企业亏损向后结转也由5年延长至10年。

居民所得税法
1、居民所得税率为14%。如年收入超过60万第纳尔,则超出部分多征收10%的个人所得税。旧法规定,居民所得税率为20%,且超出60万第纳尔的部分按10—20%的累进税率征收。
2、个体经营者、农业人口所得税率从旧法的20%下调至14%。
3、国有企业在资产重组或破产过程中,发放给50岁以上职工的安置费一律免征所得税。
4、对居民的投资所得、资本所得等给予优惠。

流通税与消费税
塞商品流通税的税率为20%。该修正案规定免征电脑、电脑设备、电脑软件、天然气、航空油、中小学教材、白糖、食油、动物脂肪等的流通税。上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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