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经贸新闻商情发布塞尔维亚和黑山概况政策法规市场调研中塞合作企业名录商旅服务经贸机构投资信息
当前位置: 主页 >  经贸新闻 >  正文

1.65亿欧元的资金将通过国家投资计划用于经济发展
2006-08-28 11:10  文章来源:塞尔维亚经商处
文章类型:编译  内容分类:新闻

2006年8月25日,贝尔格莱德,政府门户网站报道,塞尔维亚经济部长Bubalo和财政部长Dinkic宣布价值1.65亿欧元的项目将在国家投资计划的框架内实现,目的是鼓励企业创新、实现就业和经济发展。
Bubalo在新闻会上说,这些基金将用在工业园区的发展、吸引投资和鼓励出口,但发达地区的投资也享受同的待遇。部分基金计划用于自我就业的小额贷款、建立培养企业创新能力的孵化器和发展地方基础设施。大约4500万欧元用于发展50个城镇的工业园区,5000万欧元用于地方基础设施建设。他强调,有2000万欧元的资金用于鼓励新建项目的投资。1500欧元用于出口型的研发和服务企业的贷款,那些在国际市场中建立自己市场地位的企业也符合贷款条件。出口年利润在30-100万欧元的企业可得到国家的财政支持,目前塞尔维亚有500家这样的企业。他还说,为鼓励不发达地区的就业,1500万欧元的资金得到批准用于21个不发达的城镇。
Dinkic说,在国家投资计划中,鼓励企业创新、增加就业和发展经济的项目是最重要的。我们基本的观点是,小城镇地区要得到较多的资金,所以国家要全力扶持它们,只有通过发展这些城镇,才能创造进一步吸引外资的条件。

推荐给朋友 打印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笔名:
发 送 取 消

塞尔维亚招标信息(5)    2006-08-28 09:44
塞尔维亚今年的通货膨胀率将降至一位数字,投资将达到最高纪录    2006-08-28 09:39
塞尔维亚招标信息(4)    2006-08-25 15:52
塞尔维亚公司寻求合作    2006-08-25 15:37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 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 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 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65677512
邮箱:驻塞尔维亚和黑山经商参处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