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经贸新闻商情发布塞尔维亚和黑山概况政策法规市场调研中塞合作企业名录商旅服务经贸机构投资信息
当前位置: 主页 >  经贸新闻 >  正文

2008年1-5月中国与塞尔维亚贸易情况
2008-07-29 15:04  文章来源:驻塞尔维亚使馆经商处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据塞尔维亚统计局统计,2008年1-5月,中塞贸易额6.95亿美元,同比增长46%。其中,塞对中国出口314万美元,同比增长61.9%,从中国进口6.92亿美元,同比增长45.9%。塞方逆差6.89亿美元。
中塞贸易额占塞对外贸易总比重的4.89%,为塞第五大贸易伙伴。其中,塞对中国出口所占比重微乎其微,但塞从中国进口占塞进口总比重达7.1%,成为塞进口贸易第四大伙伴。
  塞对中国出口主要商品是:金属加工设备、电子和电气设备、服装和杂项制品。
  塞从中国进口主要商品是:工业通用设备、工业专业设备、计算机等办公设备、通信设备、电子电气设备、服装、鞋类、塑料原料、汽车、家具、纺织品、非金属矿产品、钢铁、金属制品、卫生洁具、杂项制品。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塞尔维亚可供出口商品情况    2008-04-10 09:38
塞尔维亚中国贸易中心(一期)开业    2008-04-09 16:39
塞中国贸易中心将举办中国商品展示订货会    2008-04-09 16:38
塞尔维亚对外贸易加速增长    2008-02-15 23:05
2007年上半年中国和塞尔维亚贸易分析    2007-09-07 23:03
塞尔维亚今年上半年外贸情况    2007-08-03 17:32
2007年1-3月中塞主要商品进出口贸易统计    2007-05-12 18:04
2007年1-3月塞尔维亚进出口贸易统计(SITC方法)    2007-05-12 17:58
2007年1-3月中塞进出口贸易统计    2007-05-12 17:35
2007年1-3月塞尔维亚进出口贸易统计(NFST方法)    2007-05-12 17:19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10164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驻塞尔维亚和黑山经商参处邮箱